法學專家稱:胖東來訴網絡“黑嘴”侵權案可為企業名譽維權提供經驗
中新網鄭州12月9日電(王佳寧)9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豫法陽光”發布案例《流量變現無底線,“網絡黑嘴”造謠牟利終遭反噬》。據了解,該案正是此前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胖東來訴網絡“黑嘴”侵權案。
2025年3月起,被告柴某借助被告溫某實名注冊的抖音賬號“柴懟懟”,在網絡社交媒體抖音、快手等多個平臺發布多個涉及許昌市胖東來商貿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胖東來)盈利模式、產品質量、企業商譽、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的視頻,公開指控胖東來在玉石銷售中“利潤達幾十、幾百倍”,并指責于某“勾結黑惡勢力”“偷稅漏稅”等,并借機吸粉,將流量引導至其實際控制或受益的溫州某珠寶公司與武漢某珠寶公司,用于直播帶貨。此后,于某通過網絡賬號發聲回應,雙方論戰一度沖上熱搜。
2025年4月25日,胖東來、于某以商業詆毀、名譽權糾紛為由向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柴某、溫州市某珠寶有限公司、武漢某珠寶有限公司、溫某等四被告刪除侵權視頻、書面致歉并在視頻賬號發布、賠償各項損失600萬元。
經審理,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四被告構成侵權,判決四被告停止侵權、刪除侵權視頻、發布致歉聲明并在視頻賬號發布,同時賠償原告各項損失260萬元。一審宣判后,各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該案一審判決生效。
近年來,針對企業和個人的網絡謠言事件頻發。“胖東來訴網絡‘黑嘴’侵權案是依法規制網絡‘黑嘴’惡意詆毀抹黑企業商譽和個人名譽、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法認為,判決結果警示網民必須基于客觀事實進行網絡商業評價和輿論監督,不能造假、傳假,惡意詆毀他人名譽或企業信譽,更不允許通過侵權手段非法牟利。
他表示,此案也明確了“網絡黑嘴必規制,侵權損害必擔責”的法律理念,為其他企業進行名譽維權提供可復制經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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