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做微創手術腦死亡離世,醫療事故不應僅被視為“負面事件”
快評丨女子做微創手術腦死亡離世,醫療事故不應僅被視為“負面事件”
據新京報報道,9月4日,佛山陸先生告訴記者,2024年10月,他妻子在佛山第一人民醫院做微創手術,術后因并發癥沒了自主呼吸,瞳孔放大,被鑒定為腦死亡,幾日后離世。
經佛山醫學會鑒定,不構成醫療事故,后經廣東省醫學會鑒定,該起手術醫院存在多處不當行為,系一級甲等醫療事故。記者從佛山市衛健局獲悉,醫院承擔事故主責,已對醫院作出警告并罰款2萬元的處罰決定,目前對涉事醫務人員的行政處罰正在依法處理中。
需厘清的是,微創手術不等于微小手術。微創手術的“微”僅體現在創面大小上,而創面下的手術復雜性與風險往往并不“微小”。以腹腔鏡手術為例,醫生需在二維影像下完成精細解剖、止血、縫合等操作,對器械操控、空間定位、應急處理能力的要求遠高于傳統開腹手術。在某種程度上,過度追求手術創面小,而看不到創面下的風險,是一種需要糾正的錯誤認識。特別是,微創手術同樣需要嚴格的術前評估、精準的術中操作,以及嚴密的術后監護,其絕非“小手術”的代名詞。
除了糾正“微創即小手術”的認知誤區,公眾對手術操作與術后監護中具體不當行為的追問,同樣應該受到重視。根據廣東省醫學會鑒定,涉事醫院存在多處不當行為,但具體是哪些操作環節存在疏漏,是術前評估未充分排查患者基礎疾病,還是術中器械使用不當導致組織損傷,是術后監測指標遺漏未能及時發現并發癥,還是應急處理流程混亂延誤搶救時機?這些細節不僅關系到醫療質量的改進,更關系到責任劃分與處罰。唯有明確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失誤,并清晰劃分責任,才能避免出現醫院和科室整體擔責等模糊處理,從而實現反思到細節、處罰到人的震懾效果。
更令人困惑的是,不同級別的兩次鑒定為何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本地初鑒“不構成醫療事故”,而省級醫學會認定為“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這種反差可能暴露出地方鑒定機構在專業性上存在不足等問題。初鑒過程中是否遺漏關鍵病歷、監控錄像等證據,對離譜的醫學鑒定是否應追責相關鑒定人員,如何通過完善鑒定標準、強化跨區域專家抽查等機制,以避免類似“初鑒輕判、復鑒重罰”的問題,都值得深入思考。
此外,在公眾看來,2萬元的罰款對于醫院來說,或許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這樣的處罰力度與一級甲等醫療事故的嚴重性并不匹配,或難以對相關科室及責任人形成有效震懾。如此“輕罰”不僅讓公眾難以信服,還可能讓醫院產生“交罰款了事”的僥幸心理。
典型的醫療責任事故不應僅僅被視為“負面事件”,而應該成為規范醫療管理、提高診療質量的范例,以及成為普及醫學知識、提升醫患互信的契機。要想實現這些目標,首先就得通過全面、透明的調查和信息反饋,打消公眾的疑惑,并通過公正的處罰、深刻的反思、全面的整改等,回應社會關切,維護并增進醫患互信,避免類似責任事故再次發生。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羅志華(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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