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雙方參與管理監督
問:您為什么提出要讓責任主體參與社會保險事務的監督管理?
鄭功成:從世界各國的實踐來看,社會保險制度的直接責任主體通常都是勞資雙方,政府在社會保險制度中所扮演的其實是雇主與擔保人的雙重角色。社會保險制度責任分擔的特色,決定了通過合理有序的途徑,讓承擔繳費義務的直接責任主體——勞資雙方參與社會保險事務的管理與監督,是這一制度實現自我平衡、自我發展的必要條件。因此,我認為應當打破直接責任主體無法有效參與社會保險管理監督的現行格局,讓工會、雇主組織通過合適的途徑與方式直接參與社會保險事務的管理與監督,這將有利于社會保險制度的健康持續發展。
當然,要想整個社會保障制度健康持續發展,還需要強有力的社會監督,而將社會保障制度運行情況公開化,將是治理這一制度目前存在的諸多問題的重要保證。需要強調的是,社會保障制度設計不僅需要通過調整、充實、完善等措施實現優化,而且需要將優化的制度設計上升到法律規范的層次,只有這樣,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才能發揮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實現國民共享國家發展成果的功能。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作者: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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