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事實向中央巡視組誣告陷害副局長 村支書王某某被拘5天
8月23日,湖北省黃岡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典型案例。
一、紅安縣上新集鎮王家店村村民劉某某誣告陷害他人問題。2025年1月以來,紅安縣上新集鎮王家店村村民劉某某明知其債務糾紛案件已被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1日終結,仍捏造紅安縣人民法院徇私枉法、欺壓群眾的問題反復到各級各部門舉報,經調查核實其反映的問題不屬實并多次實名反饋后,仍然通過走訪、寄信等方式纏訪、越級訪,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并造成不良影響。2025年7月5日,紅安縣公安局依法給予劉某某行政拘留十日行政處罰。
二、麻城市南湖辦事處五里墩社區居民王某某誣告陷害他人問題。2014年2月22日,因個人糾紛王某某的丈夫萬某將他人打傷,經司法鑒定構成輕傷二級,麻城市公安局依法對萬某予以拘留。王某某對此懷恨在心,自2015年至今多次向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信訪部門等單位反映麻城市人民醫院副院長戴某出具虛假傷情鑒定、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張某某為其弟弟傷情鑒定賄賂他人等問題。經麻城市紀委監委核實,王某某反映的問題均不屬實,并將核查結果向其反饋,其本人也已簽訂《息訴罷訪協議書》。此后,王某某仍多次就已有明確結論的同一信訪事項到各部門上訪,利用網絡賬號在多個社交平臺誣告陷害他人,引發輿情炒作,造成了嚴重社會影響。2025年7月8日,麻城市公安局依法給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行政處罰。
三、英山縣溫泉鎮雞鳴社區孫某誣告陷害他人問題。2025年5月,英山縣溫泉鎮雞鳴社區孫某因個人矛盾對金家鋪鎮派出所輔警王某某心懷不滿,捏造王某某幫金家鋪鎮金家沖村村民到英山縣看守所探望家屬,索要2條香煙等問題,多次通過網絡向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意圖使王某某受到責任追究。經英山縣紀委監委調查核實,孫某反映的問題不屬實,其也承認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2025年6月,英山縣公安局依法給予孫某行政拘留五日行政處罰。
四、蘄春縣橫車鎮攏船頭村群眾黃某某誣告陷害他人問題。2024年3月,黃某某在抖音平臺多次捏造事實反映蘄春縣林業局局長田某與林業緝查大隊隊長張某縱容社會不法分子亂砍濫伐百年香樟,玩忽職守坐視不管,導致收購者與砍伐者無法無天肆無忌憚破壞綠色生態的問題。經調查核實,黃某某反映的問題不屬實,并且發現黃某某通過網絡媒體發布虛假事實,意圖借網絡輿情敲詐錢財的問題。2025年6月,黃某某被蘄春縣公安局依法拘留,2025年7月,蘄春縣人民檢察院對黃某某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批準逮捕。
五、武穴市田鎮辦事處馬口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某某誣告陷害他人問題。2025年6月,田鎮辦事處馬口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某某以匿名形式向中央巡視組、省委巡視組以及紀檢監察機關,多次反映武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胡某某在任田鎮“兩型”社會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期間,借管控粉塵污染職務之便通過運輸車輛辦理通行證私自收取管理費80萬元的問題。經武穴市紀委監委核查,反映的問題不屬實,王某某因胡某某沒有答應其提高拆遷補償懷恨在心,捏造事實,意圖使胡某某在政治、名譽、干部任用等方面受到不良影響。2025年6月,武穴市公安局依法給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行政處罰。
以上通報的5起典型案例,有的對司法機關已有明確結論的事實不滿,通過舉報施壓,意在干擾司法;有的通過捏造事實制造網絡輿情,借機敲詐勒索;有的因個人不合理訴求沒有滿足,重復舉報,意圖使被反映人在政治、名譽、干部任用等方面受到不良影響,嚴重破壞政治生態,污染社會風氣,干擾信訪舉報秩序,浪費執紀執法資源,挫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必須堅決查處、嚴厲打擊。
信訪工作是密切黨群關系、干群關系的重要紐帶,檢舉控告是干部群眾行使監督權利的重要渠道,必須依法依規、客觀真實反映情況,不得捏造事實,更不能誣告陷害他人。黃岡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誣告陷害行為聯合治理行動,全面起底涉嫌誣告陷害行為問題線索,準確適用《誣告陷害行為認定和取證指引》,不斷探索打擊查處誣告陷害行為新方法、新路徑,推動信訪舉報秩序不斷規范、干部干事創業精氣神持續提振,為加快建成支點匯聚更大力量。
(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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